焦作市凤翔路(山阳路——经一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焦作市凤翔路(山阳路——经一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山住建招标字(2016)1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焦作市凤翔路(山阳路——经一路)道路工程项目,招标人为焦作市山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焦作市凤翔路(山阳路——经一路)道路工程施工
2.2项目概况:工程全长291.01米;道路红线35米,其中人行道10米、非机动车道10米、车行道15米
2.3建设地点:焦作市山阳路东中弘名都城中部
2.4招标范围: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5投资金额:约 329.51万元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工期要求:90 日历天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近三年(2012、2013、2014)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亏损,即净利润为正数,并且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投标人及项目经理需提供2012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的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5所投报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且依法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障资金;
3.6拟报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7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开标时提供);
3.8 项目主管部门及业主在报名时将对投标人的廉洁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对列入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不廉洁记录名单库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将不廉洁记录情况向招标监督部门备案。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及地点:请于 2016 年1月11日至2016年1月15日,上午 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正常工作时间,在焦作市站前路东豫轮宾馆南一楼1105室。
4.2 报名时须携带: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册建造师证、继续教育证(如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投标人及项目经理2012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的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3、项目经理需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现场进行确认;4、需提供所报人员的劳动合同和2015年的社保证明(提供社保可查询方式);5、投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注:以上资料验原件并留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1份
4.3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500元/标段
五、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注:报名家数过多时要进行资格预审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2月 1日9时3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焦作市站前路东豫轮宾馆会议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焦作市山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391-210580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
联 系 人:薛先生
电 话:0371-65585906
八、监督部门
焦作市山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焦作市山阳区审计局、
焦作市山阳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焦作市山阳区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1-2105863
2015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