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管理服务(项目编号:RXCG20151122)招标公告
容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管理服务(项目编号:RXCG20151122)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容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容县人民法院,资金来源:结费结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容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RXCG20151122
项目内容:审判法庭项目管理服务一项,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2、国内注册符合本次招标采购服务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凡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必须在开标前提供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定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查询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5、拟投入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持有有效的注册造价师证书或造价员证书。
四、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址: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 11 日至2016年1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 30时(北京时间),在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玉林市万良路388号),由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50 元(不含其他资料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 2 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各投标人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容州镇桂南路150号四楼)开标室。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仪式,投标人应派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出席。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www.yulin.gov.cn)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及电话:
容县财政局: 0775-5312616
八、招标人:容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775-5163768
九、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雁洁 联系电话:0775-2686800
2016年1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