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落久水利枢纽工程主坝土建及机电、金属结构安装施工监理(KWBSA5G2015938)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落久水利枢纽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以水规计[2015]415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以发改投资[2015]1639文下达了关于下达2015年重大水利工程第四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项目法人为柳州市龙溪水利水电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柳州市龙溪水利水电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6)9号,现对该项目的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落久水利枢纽工程任务为以防洪为主,兼顾灌溉、供水、发电和航运等综合利用。
主要建筑物有挡水、泄水、发电、过鱼等建筑物。拦河主坝为混凝土重力坝,主坝最大坝高为59.8米。主要建筑物拦河主坝(左岸挡水坝段、左岸门库坝段、泄水闸坝段、厂房坝段、右岸门库坝段、右岸挡水坝段(含鱼道挡水部分))级别为2级;坝后式电站厂房、升压站、鱼道等为3级;消力池底板及边墙、厂区挡墙等次要建筑物为3级。水库正常蓄水位
落久水利枢纽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总投资268842万元,总工期40个月。
工程建设地点:柳州市融水县境内。
建设规模:大(2)型水利枢纽工程。
招标范围:主坝土建施工、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安装调试、砂石料系统及附属工程(进库道路及施工导流隧洞工程除外)等全过程监理服务,枢纽区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全过程监理服务,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其中主坝土建及机电、金属结构安装工程初设批复的概算投资额43992.72万元、枢纽区水土保持工程投资为1421.65万元(枢纽区征占地面积约83.38公顷),枢纽区环境保护投资为2258.43万元。
监理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另加二年保修期监理服务,并配合项目业主完成广西落久水利枢纽工程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甲级(同时具有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建设监理能力。
3.2投标人近3年(2012年~ 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大型水利枢纽主体工程监理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合同协议书和验收鉴定书须是同一个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4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5人员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必须是在本单位聘用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根据工程施工的不同阶段,所需专业监理人员的不同,为本工程服务的监理人员同期不少于10人,其专业应与本工程所需专业一致;对具体人员要求如下:
(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批准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证书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专业为水工建筑(以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所填专业为准,下同),不得同时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监理职务。
(2)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监理人员中至少有6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不得同时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监理职务。其中至少有1名监理工程师监理专业为水工建筑专业,至少有1名监理工程师监理专业为机电设备安装专业,至少有1名监理工程师监理专业为金属结构设备安装专业,至少有1名监理工程师监理专业为地质勘察专业,至少有1名监理工程师监理专业为工程测量专业,至少有1名监理工程师监理专业为水土保持专业,至少有1名监理工程师监理专业为环境保护专业。
(3)监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持有省级以上(含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评定员证(或质量检查员证),至少有1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见证取样员证,至少有1人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质量评定员证(或质量检查员证)、见证人员上岗证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2)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文件要有总监理工程师和至少6名监理工程师不同时担任其他项目服务的承诺,否则视为不合格。
(3)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原件开标核查(并将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发售时间:2016年1月18日至2016年1月22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 ,下午 13:30 至 16:30 (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771- 5678542、5539841
4.2整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250元整(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须提供本单位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打印件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和投标报名表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4.3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具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投标文件须附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复印件。
5、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2016年2月1日17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和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和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身份证等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并提供上述原件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2 本项目按有关要求,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投标监督网、广西水利信息网、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开标地点及时间
本工程定于 2016 年2月17日10 时00分在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公开开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柳州市龙溪水利水电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柳州市弯塘路26号
邮 编:545000
联系人:贺工
电 话:0772-2800936
传 真:0772-280093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邮 编:530001
联系人:胡安娜
电 话:0771-2023394
传 真:0771-2026101
E-mail:kwzb@163.com
网 址:www.kwbid.com.cn
招标人:柳州市龙溪水利水电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