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朱阳镇明珠大道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灵宝市朱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灵宝市朱阳镇明珠大道道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 工程名称:灵宝市朱阳镇明珠大道道路工程;
1.2 招标编号:HN/LB16-001;
1.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建设内容:灵宝市朱阳镇明珠大道道路延伸工程,西起于朱阳变电站,东止于250省道营里村。长1074米,宽40米的沥青混凝土路面;
1.5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1.6计划总工期:90日历天;
1.7质量要求:合格并达到验收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项目;拟任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其他在建项目;
2.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及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投标人须在2012年以来至少承担过3个800万元以上的公路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以施工合同或验收报告为准);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报名信息: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 2015年1月7日至2016年1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灵宝市同德酒店8013室报名。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项目承诺书、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3)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无在建项目承诺书、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4)业绩证明资料3份(以施工合同或验收报告为准)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查询证明、企业注册地工商局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查询证明(三门峡以外地区可提供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承诺书)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按顺序装订成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原件。
3.2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图纸押金5000元/份(对未中标单位退回图纸并退还押金,如缺页或损坏图纸押金不退)。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时间:2015年1月7日至2016年1月13日)
3.3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投标人须在距离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天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报名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5.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宝市朱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廉先生
联系电话:1383986028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109号
灵宝办事处地址:灵宝市同德酒店8013室
灵宝办事处联系人:刘女士
灵宝办事处联系电话:0398-8669222 13525226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