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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实验室配套设备采购项目(重招)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08 14: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韶关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韶关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实验室配套设备采购项目(重招)(招标编号:SG15GZ203)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内容:韶关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实验室配套设备采购项目(重招)(详见附件,点此下载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第(3)(4)点要求必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其他要求如无法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的必须在投标书中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可参考第五部分投标书格式第2.54.34.4

2、必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人代表和该项目授权代表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经销商必须提供授权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具有该项目相关经营范围(须附工商局网站“企业基本资料查询”或相关主管部门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在广东省内有独立的售后服务机构,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技术、服务得以保障。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18日至2016114日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00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韶关市西联镇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商务中心(原韶关市司法学校);购买标书时须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自备银联卡。

注:原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凭原招标文件免费换领并办理相关手续。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自行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129日上午900930

2、投标截止时间:2016129日上午930(逾期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开标时间:2016129日上午930

4、开标地点:韶关市西联镇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韶关市司法学校);

五、集中采购机购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www. shaoguan.gdgpo.com

集中采购机构地点:韶关市西联镇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751-8379800

集中采购机构传真电话:0751-8379615

集中采购联系人:陈先生

六、采购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姓名:张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电话:0751-8462174

七、采购活动监管部门:韶关市财政局

八、监管部门联系电话:0751-8462219

公告时间:二○一六年一月八日至二○一六年一月十四日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六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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