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灵山县新圩镇人民政府2015年新圩镇棚改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山县新圩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5年新圩镇棚改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5年新圩镇棚改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工程
项目编号:GXZC2015-G2-ZDPAGX-010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助仁
项目联系电话:0771-571067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山县新圩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西钦州市灵山县新圩镇
联系方式:何建春(138777138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何佼 (15007872002)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31号航洋国际城3号楼2428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2015年新圩镇棚改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工程包括:道路、排水、照明、绿化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注册的),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具有市政公用专业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2~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20.7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1月08日 08:30 至 2016年01月1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钦州市灵山县灵城镇江南路西北二巷32号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必须是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注册的),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具有市政公用专业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2~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28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1月28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31号航洋国际城3号楼2428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资金来源:预算资金;出资比列位100%;资金已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