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景观绿化室外配套(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景观绿化室外配套(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景观绿化室外配套(二期)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检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景观绿化室外配套(二期)工程包括:院内土地整理、园路铺装、景观小品、苗木绿化栽植、安装庭院灯、草坪灯、射灯及敷设管线等内容。
2.2项目编号:焦公管办房建[2015]-073号
2.3 建设地点:焦作市人民检察院院内;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图纸答疑、工程量清单及补充通知包含的所有内容;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 本次招标项目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3.3 2012年以来承建总投资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施工合同原件(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2012-201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近三年平均不高于70%(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时从实际成立时间算起);
3.5 近三年(2012年-2014年)主要针对企业以往履约情况(业主证明);
3.6 项目主管部门及业主在报名时将对投标人的廉洁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对列入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不廉洁记录名单库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将不廉洁记录情况向招投标监督部门备案;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所有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经理)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投标报名
4.1 报名方式: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4.2 网上报名:投标人需登录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联系电话:0391-3568892,QQ:232850725(群));
4.3 现场报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查看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于2016年1月8日至2016年1月1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到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报名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500元/套,刷卡支付,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2016年1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开标时间为2016年1月29日9时00分。地点为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厅。
6.4 中标结果请登陆发布本招标公告的媒介查看中标结果公示栏,中标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中标结果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本项目所有补充通知及答疑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8.监督单位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391-3568791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检察院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人民路东段3555号 地 址:焦作市民主路十八中对面中州家属院内中州宾馆一楼
邮 编:454000 邮 编:454000
联 系 人:武先生 联 系 人:颜女士
电 话:0391—3570512 电 话:0391-3989188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201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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