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财政局征集参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咨询服务机构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08 11:0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的精神,为积极发挥第三方专业咨询机构作用,提高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项目开发、实施的质量和效率,红河州财政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社会咨询服务机构。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为科学规范地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针对城市集中供水、供热、管道燃气供应、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处理、保障性安居工程、地下综合管廊、轨道交通、道路桥梁、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公共停车场、医疗和养老服务设施等市政公用领域的PPP项目提供专业、快捷、有效的咨询服务,特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征集咨询服务机构,在红河州财政局的指导下,开展咨询服务工作,为促进红河州PPP项目的推进发挥积极作用;
2.2入库规模:征集15家参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咨询服务机构,供全州及各县(市)推进实施PPP相关方选择使用,如投标单位不足15家时,按参加投标单位数量的50%确定入围规模;
2.3服务有效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具体项目实施时间以红河州财政局和委托方委托的项目完成为止);
2.4服务内容:编制PPP项目实施方案、财务测算分析、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物有所值评价、参与项目向上级申报并按上级要求修改相关方案及各种数据和财务测算及分析、PPP项目合同文本草拟、代表委托方参与PPP项目合同谈判,对PPP项目识别、项目准备、项目采购、项目执行、项目移交整个过程给予指导。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为1个合同段进行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纪、违法、违规的市场行为。
3.2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格,熟悉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策,在项目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等方面具有咨询服务能力,并在国内有成功实施完成的相关项目案例。
3.3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咨询团队拥有熟悉经济、财会、金融、工程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业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含3名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拥有法律、采购、能源、水利、市政、环保等领域的专家或专业人员。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会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提供201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近一年无亏损。依法交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5年近三个月连续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凭证)。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需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申请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持有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才能参加报价)。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1月08日至2016年01月2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蒙自市红河州工业园区1号路南湖花园小区2幢7号商铺)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法人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以上资料请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此费用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01月29日09:30时,地点为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蒙自市红河州工业园区8号路政务服务大楼3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
开标时间:2016年01月29日0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址: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蒙自市红河州工业园区8号路政务服务大楼3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河州财政局
地 址:蒙自市昭忠路
联系人:郭跃芳、白晓华
电 话:0873-3732490、373249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红河州工业园区1号路南湖花园小区2幢7号商铺
联系人:阴莎、文钰琳
电 话:15911310311、15974723359
传 真:0873-3720719-806
2016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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