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马庄村委至遂褚路道路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6]N1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遂平县马庄村委至遂褚路道路工程项目己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遂平新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次招标工程为遂平县马庄村委至遂褚路道路工程,建设规模:全长2.3公里,宽4.5米;
2.2建设地点:遂平新区;
2.3工程总投资:约87.975万元(财政资金26万元/公里,剩余资金马庄村委会自筹);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
2.4计划工期: 80 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主项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应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无其它在建工程项目。
3.3、投标企业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 月8日至 1 月1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到遂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业务受理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需携带有关证件(证明):
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原件)和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并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投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函、投标企业需提供对本项目自行负责外部协调环境承诺书并加盖公司公章及业主公章(格式自拟)。(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加盖公司印章复印件贰套)。
4.3、招标文件费人民币1000元/份,售后不退,图纸由投标人自行复印。
5、投标保证金及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本公司基本账户转出,转账至遂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开户行:中原银行遂平支行;
开户单位:遂平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账 号:522010029724120(必须备注:交易中心保证金115002)。
交款后持银行转帐支票(汇票)到遂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换取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遂平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 尹先生 电话: 1523693077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吴先生 电话:15978867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