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单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2015年单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DTLHZ-1501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5年单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按照鲁环办函[2015]172号文件批示,经单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单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专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15年单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包括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设置铁网防护栏、界标、交通警示牌、宣传牌)、乡镇污水处理站及管网配套、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2.2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单县部分乡镇及相关村庄;
2.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
2.4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项目标段划分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 | 项目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一 |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同类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二 | 曹庄乡、 浮岗镇、高韦庄镇、高老家乡4个污水处理站及管网配套工程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应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或以上专业注册建造师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 | 龙王庙镇、杨楼镇、蔡堂镇、终兴镇、徐寨镇5个污水处理站及管网配套工程 | |
四 | 高老家乡郑孟庄村、浮岗镇张徐楼村、浮岗镇大坝村、曹庄乡林场、高韦庄镇高庄村、莱河镇崔口村6个养殖小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应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水污染防治)乙级及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五 | 蔡堂镇岳庄村、黄岗镇花园村、龙王庙镇小孟庄、龙王庙镇田庄、南城办事处魏六村、莱河镇陶庄村6个养殖小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 | |
六 | 徐寨镇牛羊楼村、徐寨镇岳刘庄、终兴镇白楼村、终兴镇光明集、李新庄镇北孟楼5个养殖小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 | |
注:投报二至六标段的投标企业最多只能报壹个标段。 |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下列有效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于2016年1月8日至2016年1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单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单县舜师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单县人民法院南)进行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报名的)(6)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注册建造师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7)项目经理身份证(8)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9)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原件。
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单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单县湖西大厦 地 址:菏泽市中华路与太原路口永泰大厦
15楼1505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0530-4659086 电 话:18254012007
电子邮件:hezetongli@163.com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