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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管道路及泵站隧道养护监理

作者: 发布于:2016-01-08 09:4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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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通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东莞市水务局的委托,对市直管道路及泵站隧道养护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 一、采购项目编号:东采公〔2016〕7号
  • 二、采购项目名称:市直管道路及泵站隧道养护监理
  •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773,220.00
  • 四、采购数量:一项
  •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单位:元)

    A

    市直管道路及泵站隧道养护监理

    4.0

    详见采购文件

    2,193,305.00

  • 六、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 3.企业已在东莞市水务局办理企业信息备案登记(在有效期内,以市水务局系统查询信息为准),且备案登记的资质(即核准的登记资质)不低于本须知5.1.2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4.企业已具备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的“企业IC卡”,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信用档案核准登记资质范围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本须知5.1.2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企业的信用档案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公示中必须为可用状态; 5.对拟在本监理招标项目中任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①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②必须为已登记在《东莞市水务工程建设企业信息备案登记表》或已获东莞市水务局同意备案登记; ③必须为已登记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信用档案中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④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总监理工程师。 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7.凡两家或以上公司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或同一股东控股的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采购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01月08日至2016年01月14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东莞市通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东莞市东城区樟村平岭工业区13号樟村上一综合楼A幢4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28日 14:30
  •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二室
  • 十、开标时间:2016年01月28日 14:30
  • 十一、开标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二室
  •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16年01月08日 至 2016年01月14日 止
  •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东莞市水务局 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

    联系人: 朱小姐 联系电话: 0769-22830781

    传真: 0769-22830781 邮编: 5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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