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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重金属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07 22:2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茂名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茂名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重金属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次采购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501A88N3811

二、采购项目名称:茂名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重金属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三、采购预算: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设备

    2.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等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总代理出具针对本项目所投主要产品(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月7日至2016年1月2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授权代表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27日9:00 (注开始受理投标文件时间08:30-9:0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7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开标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1月27日9:00 (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702评标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0835-1501A88N3811.rar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钟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杨先生

电话:

0668-2281391

电话:

 

传真:

0668-2990590

传真:

 

联系地址:

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8楼

联系地址:

 

邮编:

525000

邮编:

 

开户行:

中国银行茂名迎宾路支行

 

 

帐号:

648357756493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6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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