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郑州市二七区“三级三类”市民服务中心规划编制项目采购公告(二次)

作者: 发布于:2016-01-07 17:3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二七区行政服务中心委托,就郑州市二七区“三级三类”市民服务中心规划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郑州市二七区“三级三类”市民服务中心规划编制项目

2、采购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15-169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范围:“三级三类”市民服务中心规划编制服务采购

2、采购预算价:约45万元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并且具备承担本项目规划编制的能力;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国家注册规划师资格并在本单位缴纳有社会保险;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9201211日以来完成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10、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当天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12、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60108日~20160114日;每天8:30-12:0014: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2、采购文件发售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招标代理部

3、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必须携带以下证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

②、商业信誉良好的书面声明

③、近三年度(2012年、2013年、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

④、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本年度连续三个月的缴纳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采购公告发布日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采购人或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服务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书面声明

⑦、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及投标企业近六个月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保证明;

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⑨、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当天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⑩、类似项目业绩;

⑪、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以上所有材料购买文件时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响应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响应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采购文件出售方式及售价:招标文件300/份,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注:由于本大厦楼层较高电梯使用紧张,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请注意此问题,若因供应商考虑不周而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012814:30时整(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商务222212会议室;

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二七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郑州市二七区行政服务中心 

联 系 人:付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话:0371-6397656215286815859

    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

邮政编号:450000

    址:http://www.xcgcgl.cn

    电子邮件:junxun14@163.com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