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2015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建设项目第三标段(二次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南阳市宛城区2015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建设项目第三标段(二次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招标、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2015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建设项目
第三标段(二次招标)
二、项目编号:WJJS[2015]GK243
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2015年12月17日分别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了公告。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6年1月7日
评标地点: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厅(独山大道中段656号)
五、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荣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元):大写:柒拾伍万零柒佰叁拾玖元捌角壹分(¥750739.81)
项目经理:周喜分,证书编号:01380212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南阳市幸福源泉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元):大写:柒拾伍万零伍佰柒拾壹元肆角贰分(¥750571.42)
项目经理:郑斌 ,证书编号:豫241071016682
第三中标候选人:南阳市中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元):大写:柒拾玖万零贰佰贰拾贰元叁角叁分(¥790222.33)
项目经理:吴继华,证书编号:00789402
六、评标结果公示期
本项目招标评标结果公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网站上发布,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按照“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投标人异议(质疑)须知”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南阳市宛城区移民局
联 系 人:马科长 1359820863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女士 13203760381
南阳市宛城区移民局
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