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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八所永外7座社会单位旱厕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07 15:3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东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八所的委托,就永外7座社会单位旱厕改造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投标。

  一、招标人:北京市东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八所

      联系人: 王玉臣

  二、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成志凯、胡晓明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708室

  电话:010-67117194

  传真:010-67173666

  三、项目名称:永外7座社会单位旱厕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BJJF-2016-005

  资金情况:本项目招标控制金额为人民币贰佰肆拾玖万贰仟壹佰壹拾肆元伍角玖分(RMB2492114.59元)

  采购数量:7座社会单位旱厕

  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东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八所所辖范围内的永外社区七个公厕改造工程。包括桃园东里17号院7排、23排、43排、31排、9排、1排、车站路6号院等7所公共厕所的改造,均为拆除原旱厕,并在原位置新建公厕(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合格的投标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单位须具备《外地建筑业企业进京施工许可证》;

  (7)项目经理须为受聘于投标人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

  (8)投标时根据东检发〔2014〕46号,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9)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月8日-2016年1月1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403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招标文件售价:RMB200元/本,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月28日9时30分

      投标及开标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407会议室

  七、项目联系人:成志凯

      联系电话:010-67117194

  八、招标公告期限:2016年1月8日-2016年1月14日

  九、报名时须持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单位须具备《外地建筑业企业进京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项目经理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复印件)。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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