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丰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审讯系统公开招标采购(招标编号:FZZD2016-NF001)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07 14:5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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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丰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审讯系统公开招标采购(招标编号:FZZD2016-NF001)公告
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南丰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南丰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审讯系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明细 | 简要技术说明 | 数量 | 采购金额 |
FZZD2016-NF001 | 办案审讯系统 | 详见技术要求 | 详见技术要求 | 1批 | 367577.00元 |
1.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3)投标人须具备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叁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提供硬盘录像机、摄像机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5)开标时需提供以下原件进行审查: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法人到场则提供法人证、非企业法人到场则提供法人授权代理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可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网址:http://fzggzy.jiangxi.gov.cn/fzzbw/)、进行网络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等相关资料。资料费: 300元/份(不退)在开标当天开标前现场提交(未按规定缴纳资料费及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络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6年1月29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为抚州市南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丰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
5、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在2016年1月29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前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本级站(网址:http://fzggzy.jiangxi.gov.cn/fzzbw/),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6、若提交了投标信誉保证金的供应商不参加本次招标,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采购单位:南丰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联系人:唐腾飞 7387045429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南丰县规划路欧美风情0027号店面
联系人:花欣 13879485092?? 电话/传真:0794-8222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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