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白区地方税务局广场地板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受茂名市电白区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对电白区地方税务局广场地板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HD-2015-1229。
二、采购项目名称:电白区地方税务局广场地板改造工程。
三、采购预算:551880.67元
四、投标上限:551880.67元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工程概况)
1.项目内容:电白区地方税务局广场地板改造工程。
2.数量:1项。
3.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4.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项目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取得合法工商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6.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且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公示/下载:http://pan.baidu.com/s/1bom64f9。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月7日至2016年1月2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到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地址:茂名市双山七路1号大院(南香公园北侧世纪花园)12栋20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4.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5.由采购人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本项目不举行集中踏勘,潜在投标人必须委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自行到现场踏勘,在采购人发放现场踏勘证明书时,项目负责人须向采购人递交本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建造师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证明书。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2月2日10时0分(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内)。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开标室(地址:茂名市双山七路1号大院(南香公园北侧世纪花园)12栋202)。
十、开标时间:2016年2月2日10时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开标室。
十二、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十三、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3709628379
2.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标书售卖、保证金处理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13535900740
投标保证金账号:4400 1690 0430 5250 0603
开户银行:建行茂名新福二路分理处
户 名: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