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辉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共享工程专用货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依据卫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政府采购方式批复,现对卫辉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共享工程专用货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卫辉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共享工程专用货物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卫交采2015ZB069(15193)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卫辉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共享工程读报机、电子书、专用图书、专用柜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五部分 项目内容及有关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一 | 读报机 | 台 | 2 |
二 | 电子书 | 个 | 342 |
三 | 专用图书 | 套 | 342 |
四 | 专用柜 | 张 | 342 |
2、质量要求:合格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须取得有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7、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需包含电子设备或电子产品或电器设备、图书、办公用品或办公家具或家具等;
8、如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读报机、电子书、专用图书、专用柜的授权委托书;
注: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月 7日至2016年1月13 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卫辉市财政局院内)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月29日上午9:00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1月29日上午8:00至9:00(北京时间),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大会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评标服务区(卫辉市财政局南邻30米)
八、注意事项: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有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读报机、电子书、专用图书、专用柜的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另报名时还应提交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九、监督部门:
卫辉市纪检委 卫辉市人民检察院 卫辉市发改委 卫辉市审计局 卫辉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监督科
十、发布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人民政府网、卫辉市人民政府网、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等媒体
十、 联系方式: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0373-4472895
招标人:卫辉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567056728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与福彩街交叉口进达花园17栋1201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3-5028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