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2015-90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受 广东省公安厅本部 的委托,对 机场公安局承办2015-90技术设施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601-143001-0008
二、采购项目名称:机场公安局承办2015-90技术设施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59,8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技术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GPCGD152143HG276F 本项目采购预算以招标文件为准,采购预算:65.89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2276万元。 投标人凭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 b. 《保密责任书》一式二份(加盖公章的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c. 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 (1)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2)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 d.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1)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外省市单位需已在广东省公安厅备案); (2)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 4.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 必须是所投主要设备(UPS、视频设备及系统)的原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取得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和三年服务质量保证函原件并加盖厂家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6. 必须独立完成本项目的投标和项目实施,本项目不接受任何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实施。(投标时提供承诺书) 7.已报名并获取本次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1月07日 至 2016年01月14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27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3楼301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1月27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3楼301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1 月 07 日 至 2016 年 01 月 14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公安厅本部 | 地址:黄华路97号大院 |
联系人:广东省公安厅 | 联系电话:020-83110987 |
传真:020-83110987 | 邮编:51005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1 |
联系人:张穗生 | 联系电话:020-62791533 |
传真:020-62791620 | 邮编:51003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张先生 | 联系电话:62791533、传真:83301107、QQ:2103229928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保密协议
发布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