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永嘉县沙头镇人民政府及永嘉县碧莲镇人民政府永嘉县沙头镇、碧莲镇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集、运输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永嘉县沙头镇人民政府及永嘉县碧莲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永嘉县沙头镇、碧莲镇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集、运输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fcg2016010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段Ⅰ:永嘉县沙头镇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集、运输服务项目,总承包面积共计约7.2万平方米,本标段招标预算为人民币30万元整。
标段Ⅱ:永嘉县碧莲镇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集、运输服务项目,总承包面积共计约19.34万平方米,本标段招标预算为人民币119.13万元整。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供应商营业执照必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供应商在近三年政府采购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6年1月6日至2016年1月1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发售地点: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永嘉县上塘镇建设大厦11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七.投标地点: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大厅(上塘镇广场路建设大厦三楼)
九.开标地点: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上塘镇广场路建设大厦三楼)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标段Ⅰ: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标段Ⅱ: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汇票/
收款单位(户名):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永嘉上塘支行
银行账号:1203074629000000327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报名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有效的企业法人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备查
3、企业有关证书(如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供应商近3年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意事项: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采购机构将根据提交的文件资料对报名的供应商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投标。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77-67259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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