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消防设备及系统维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委托,为消防设备及系统维修工程项目(招标编号:0868-1542ZD496G)所需的工程以及有关服务。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工程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1、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项目内容以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工期 | 项目现场 |
1 | 消防设备及系统维修 | 1项 | 40日历天 | 用户方指定地点 |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2.为本工程项目前期提供咨询、设计及监理的单位(或公司)均不得参与本项目。
2、 合格投标人指: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未注明经营范围的须在市场监管局官网上打印许可经营信息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 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
3) 具有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4) 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施工)资质;
5) 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6) 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7) 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供应商投标报名时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的状态为有效);
3、 洽购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施工)资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均加盖投标法人公章)。
4、 招标文件于2016年 1 月 7 日至2016年 1 月 15 日,每个工作日9: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洽购。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600 元,售后不退。若邮寄,相关费用由购招标人负责(邮费人民币100元/套)。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5、 投标文件于2016年 1 月 19 日9:00时至9:30时(北京时间)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届时请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出席开标仪式,经采购代理机构核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身份后才接受在投标截止当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6、 兹定于2016年 1 月 19 日9:30时(北京时间)在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公开开标。
7、 洽购招标文件后不参与投标的,请于2016年 1 月 18 日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8、 投标人应在2016年 1 月 18 日18:00前将一金额:¥12,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有可能导致投标人本次投标无效。
9、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银行转帐(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方式提交,并到达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户:
收款人: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安联支行
银行帐号:755914788210601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
洽购招标文件:
地址: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
电话:0755-82786028 0755-82786018/82786018-810
传真:0755-82786028
联系人:杨小姐 陈先生
保证金联系人: 0755-82786038/82786018-802 彭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