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民政局大米、食用油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1. 招标条件
汤阴县民政局大米、食用油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汤阴县民政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经财政审批后,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2.1项目名称:汤阴县民政局大米、食用油采购项目
2.2采购编号:汤财招标采购【2016】02 号
2.3询价范围:
序号 | 主要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基本技术要求 | 交验期 | 交验地点 |
1 | 食用油 | 一批 | 桶 | 油要求为金龙鱼1:1:1食用调和油,每桶容量为5升在交货之日起保质期在6个月以上。 | 2016年1月19日供货完毕。 | 需仓储并负责发放,时间约为一周。 |
2 | 大米 | 一批 | 袋 | 大米要求为原阳一级黄金晴大米,每袋容量为10公斤。外包装有红字样式“慰问品”中共汤阴县委、汤阴县人民政府”的字样。要求2015年产出稻谷生产的大米。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范围内具有本次采购内容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并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
3.3具备年检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报名须具备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询价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01 月 6日至2016年 01 月 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期间携带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企业所在地或前面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汤阴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门前广场西侧)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
4.2询价文件每份售价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年 01 月 15 日 15 时 30分,地点为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汤阴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广场西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汤阴县民政局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 13569095919
采购代理机构: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189093723330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