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综合大楼空调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根据宾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计划,现就宾阳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综合大楼空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宾阳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综合大楼空调采购
二、项目编号:GXDYZC-2015-(CZ)-30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预算金额
标号 | 货物名称 | 预算金额 |
单分标 | 风冷模块式冷水机组 AC-1~10 、风冷模块式冷水机组 AC-11~16、卧式安装风机盘管、立式循环水泵、膨胀水箱、电子水处理仪、分水器、集水器、压差旁通阀组……… | 394.8万元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厂(商)家;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1.公告期限:
2.发售时间:
3.发售地点: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金湖北路58-2号金庆盛酒店7楼 )
4.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 250 元,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标书。
5.报名提交资料: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以下资料到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或股东)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宾阳县)开据的检察院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结果。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按顺序放置,携带原件核查,否则不予报名。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01月26日上午09时30分
投标人应于2016年01月26日上午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金湖北路58-2号金庆盛酒店7楼 ),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01月26日上午09时30分在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金湖北路58-2号金庆盛酒店7楼 )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九、网上查询地址: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南宁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purchase.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十、业务咨询:
采购人:宾阳县人民法院,联系人:乐工;联系电话:0771-8234910,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71-3813399 传真:0771-5783465;
联系地址:南宁市金湖北路58-2号金庆盛酒店7楼
联系电话:0771-8231525;
采购人:宾阳县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