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冢头镇人民政府关于郏县冢头镇第二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郏县冢头镇人民政府关于郏县冢头镇第二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郏县冢头镇第二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施工,招标人为郏县冢头镇人民政府。招标机构为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郏县冢头镇第二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
1.2项目编号:JZC2016-004Bg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冢头镇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
2.5质量要求:合格
2.6计划工期:5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2013、2014、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5报名合格的投标单位在开标时须提供建设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原件;
3.6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进平介绍信,按平建【2011】137号文件执行;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证明材料须附在授权委托书后):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须提供2015年1月份以来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证明)。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 人持本人身份证,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涉及的所有证件及证明材料到场。
4.3以上报名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人员未能到场、资料准备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接受报名。
4.4资格审查: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信息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郏县冢头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女士
地 址:河南省郏县冢头镇人民政府院内
代理机构: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地 址:平顶山市新城区新城铭座608室
联系电话(传真):0375—3790168 18348090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