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漳河峡谷湿地公园绿化项目招标公告
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安阳县林业局委托,就安阳漳河峡谷湿地公园绿化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招标项目名称:安阳漳河峡谷湿地公园绿化项目;
1.2.招标编号:安县采购招标(2015)159号(总第4 号)
1.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招标项目基本概况:
油松苗木、山桃苗木的栽植(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1.5 招标控制价:
大写:伍拾伍万元 小写:550000元
2.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2.1投标单位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月(任意一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3月(任意一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单位书面声明,投标单位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 2、,投标人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中级以上园林或林业技术职称。
2.4、具有提交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时间截止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2.5、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2.6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明日期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附于投标文件中;相关原件于评审时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核,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投标单位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7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 月6日—2016年1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服务大厅(安阳市高新区东风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东50米路北),现场发售。
3.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3.4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3.4.1单位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4.2非单位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4.3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事宜
4.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 1 月27 日上午9:00。
4.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大厅(安阳市高新区东风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东50米路北)。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安阳县林业局 采购代理机构: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 系 人:温先生
电 话:15237216966 电 话:18317359309 0371-86552633
地 址:安阳北关区灯塔路 地 址:郑州市中原中路171号中原万达广场写字楼A 座 24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