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公安消防支队吉林市公安消防支队同步预警集群对讲系统及自动充电充气装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FGJL-DLH2015043-(01-02)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吉林市公安消防支队同步预警集群对讲系统及自动充电充气装置采购项目已由吉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批准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吉林市公安消防支队,采购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一标段:同步预警集群对讲系统(FGJL-DLH2015043-01)
二标段:自动充电充气装置(FGJL-DLH2015043-02)
2.2建设周期:签订合同后15日内。
2.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要求。
2.4本项目采购招标具体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且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1月6日至2016年1月12日16时止。
4.2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16年1月6日到2016年1月12日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3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 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28日9时3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八楼803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一标段:提供人民币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二标段:提供人民币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应从申请人基本账户汇出)。
保证金交纳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
账户名称: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账号:0720622011015200000338(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3每个标包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市财政局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人:于洪宇 电话:15044240000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市丰满区深圳街137号五楼503室(吉林二中正门对面)
联系人:周然 电话:0432-66401888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