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广西乐业县上岗水库扩容工程施工监理招标(GXBSZC2015-G3-0079-KL)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乐业县上岗水库扩容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桂财建[2014]327号”下达了投资计划,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补助、自治区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法人为乐业县水利局工程管理站,招标人为乐业县水利局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科联招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6〕5号,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乐业县上岗水库是一座以供水、灌溉为主的综合利用水利工程,位于乐业县中部的同乐镇上岗村北1.5km处的上岗河中游,距县城8km。上岗水库扩容工程由大坝、溢洪道、上岗-大利输水隧洞、放水系统和供水管道等主要建筑物组成。通过扩容上岗水库及修建上岗-大利输水隧洞、上岗水库至乐业水厂输水管道,可以有效解决乐业县城区供水问题。
乐业县上岗水库为小(一)型水库,上岗水库正常蓄水位为1021.67m,总库容为233万m³,有效库容为154万m³。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上岗水库扩容后为小(1)型水库,Ⅳ等工程,其主要水工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级别为5级。设计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消能防冲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工程投资约5329.05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广西百色市乐业县中部的同乐镇上岗村。
2.3 建设规模:小(一)型水库。
2.4 招标编号:GXBSZC2015-G3-0079-KL
2.5招标范围:广西乐业县上岗水库扩容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期内的全部监理服务。本项目作为1个标段,具体招标内容为:大坝培厚加固工程、溢洪道工程、输水隧洞工程、放水系统、输水管道、水保及环保工程、交通及附属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临时设施和临时工程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期内的全部监理服务。
2.6监理服务期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2月,计划完工日期为2017年3月,计划施工总工期共14个月;监理服务期:共14个月,自2016年2月至2017年3月,另加一年的保修期建设监理服务。
2.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丙级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建设监理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2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成立的企业除外)。
3.3业绩要求:近五年(指从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日期起,至本工程开标之日止5年)具有小(一)型或以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监理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以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中的验收日期为准,每项业绩另须提供业主单位的联系电话和传真电话号码,合同协议书和验收鉴定书须是同一个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4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年)内在水利行业无骗取中标或较大及以上安全或质量责任事故。
3.5人员要求如下:
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必须是在本单位执业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监理职务。根据工程施工的不同阶段,所需专业监理人员的不同,为本工程服务的监理人员不少于 8 人,其专业应与本工程所需专业一致;对具体人员要求如下:
(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批准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证书。
(2)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监理人员中至少有4人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批准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其中至少有2人的监理专业为水工建筑(以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所填监理专业为准,下同)。
(3)监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持有省级以上(含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评定员证(或质量检查员证),至少有1人持有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见证取样员证。
3.6 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质量评定员证(或质量检查员证)、见证人员证及其余所有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含项目名称)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3.6.2为本工程服务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提供监理服务。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文件要有承诺总监理工程师不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监理服务的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否则视为不合格。
3.6.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发售时间:2016年1月18日至2016年1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
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发售人负责人:黄工程师、王工程师,联系电话:0771- 5678542、5539841
发售方法: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须提供本单位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委托代理人信息表》打印件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上述打印件和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公章。同一人只能代表本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所购买的招标文件无效。
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含项目名称)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的,拒绝出售招标文件。
4.2整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50元整(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和投标报名表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4.3招标人不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投标人自行踏勘。
5. 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2016年1月22日17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 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底单及到账收据和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和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和身份证等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并提供上述原件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招标人将其不投标的不良信用信息报行政监督部门记入其信用档案和通报处理。
6.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3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之日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账户,投标文件附收款人财务部门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复印件。
6.4招标文件发售机构或人员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6.5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广西水利信息网、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开标地点及时间
本工程定于2016年2月25日10:00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乐业县水利局工程管理站
地址:乐业县同乐镇三乐街169号
邮编:533200
联系人:梁忠岭
电话:0776-7928186
传真:0776-792821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地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
联系人:庞旭新
电话:0776-2871888
传真:0776-2808555
E-mail:klbs123@sina.com
邮政编码:533000
招标人:乐业县水利局工程管理站(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