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生物质锅炉采购和室内外暖气管道安装项目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生物质锅炉采购和室内外暖气管道安装项目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5-2195
1、招标条件
河南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生物质锅炉采购和室内外暖气管道安装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河南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生物质锅炉采购和室内外暖气管道安装项目
2.2 建设地点:河南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院内(郑州市十八里河)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
2.5工 期:12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
3.3投标人自2012年12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
3.4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6日至2016年1月1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到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报名。
4.2 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须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连续按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总监证书、职称证书、类似业绩(需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5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的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0371-56976114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座1202室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0371—65585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