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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宁德(漳湾)临港工业区冶金产业园A、B、C区填海造地工程海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06 14: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受宁德市漳湾临港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德(漳湾)临港工业区冶金产业园A、B、C区填海造地工程海砂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宁德(漳湾)临港工业区冶金产业园A、B、C区填海造地工程海砂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SHYZB-2015-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浩

项目联系电话:0593-291631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德市漳湾临港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

联系方式:郑工 0593-28010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叶浩 0593-291631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19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数量

(万立方米)

最高预算单价(元/立方米)

最高预算总价(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采购单位

联系人/电话

 

1

 

1-1

宁德(漳湾)临港工业区冶金产业园A、B、C区填海造地工程海砂采购项目

160

30.60

4896.00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宁德市漳湾临港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郑工/0593-2801055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A、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下列合格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法人代表及供应商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注:若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B、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财务状况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的近期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C、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和投标代表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未提供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D、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E、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格的供应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89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31日 08:30 至 2016年01月0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2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1月2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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