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街道办事处服装类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第三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其服装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街道办事处服装类项目采购
2.项目编号: LTZB2015G-76
3.采购内容、预算、供货及付款:
项目名称 | 采购单位 | 采购内容 | 采购预算(元) | 供货期 | 付款方式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街道办事处服装类项目采购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街道办事处 | 各种演出服装、手绢扇子等 | 189870 | 合同签订后15日内到货 | 付款方式为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 |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所投标段相关的内容;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6年01月06日—2016年1月12日,每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亚泰大街6789号万晟商务花园808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税务登记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招标文件每包3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月27日14时00分。
五、 开标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开标室。
六、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于开标前提交不少于人民币3700元的投标保证金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春市
联系人:于百贺
电话:0431-84888448
代理机构: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长春市万晟商务花园808室
联 系 人: 王蕾
电 话: 0431-88602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