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对其所需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0773-1641GNJL00002/2
3.采购内容、预算、供货及付款: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预算 (万元) | 供货期 | 付款方式 |
1 | 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一体机、打印机 | 54.00 | 合同签订后7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验收合格后付,一次性付清 |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二、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所投标段相关的内容;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6年1月6日—2016年1月12日,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与繁荣路交汇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09室)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于
2.发售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与繁荣路交汇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09室)。
3.发售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4.售价:每套300元整。
四、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月28日14时00分。
五、 开标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开标室。
六、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开标前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陈剑飞
电话:81896800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与繁荣路交汇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09室
联系人:闫琦、韩冬
电话:0431-81937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