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祥符区城区道路提升改造绿化项目(PPP模式)采购社会资本方资格预审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06 12:2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开封市祥符区城区道路提升改造绿化项目(PPP模式)已由区政府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开封市祥符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 项目名称:开封市祥符区城区道路提升改造绿化项目2.2 项目编号:KFXFPPP2016001
2.3 项目概况:开封市祥符区城区道路提升改造绿化项目估算约5000万元。主要包含道县府大街(上禾大道—科教大道,全长约2278米)、科教大道(外环路—独白路,全约长3252米)、人民路(上禾大道—科教大道,全长约2450米)、开祥路(上禾大道—县府大街,全长约1680米)、上禾大道(人民路—开祥路,全长约1160米)、家具街(人民路—开祥路,全长约1100米)、宏达大道(人民路—独白路,全长约1978米)、青年路(汪屯桥—独白路,全长约2830米)、文化路(人民路—中学街,全长约1015米)、祥符大道(人民路—省道S327,全长约1680米)、中学街(青年路—科教大道,全长1050米)、祥符湖(景观面积3020平方米)的道路绿化提升改造工程及部分土方工程。
2.4 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采购。
3. 采购需求
3.1 项目全生命周期:10年(含建设期, 其中建设期1年);3.2 质量要求:合格;
3.3 项目地点:开封市祥符区;
3.4 运作模式:开封市祥符区城区道路提升改造绿化项目采用PPP模式运作,由中选社会资本方与项目实施机构签订《开封市祥符区城区道路提升改造绿化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合同》及相关协议后,依据我国适用法律的规定与项目实施机构共同设立项目公司(SPV),由项目公司承担对该项目的规划、设计、融资、建设实施、运营管养等内容。本项目采用BOT(新建-运营-移交)方式运作。在合同期满之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的所有资产、设施(包括附属设施)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并保证本项目没有任何负债和免受任何第三方追索。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4.2 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经审计净资产额不少于6000万元(以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
4.3 申请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
4.4 申请人须提供2012、2013、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证明社会资本方的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 申请人具有2010年12月01日以来类似项目投资或建设或运营业绩;
4.6 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不得作为该项目的社会资本方参加投标;
4.7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
4.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出的资格预审申请。
5. 资格预审方法
5.1 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5.2 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5.3 本项目不允许未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且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参与投标。
6. 政府采购政策
6.1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6.2 如有外方社会资本方的,对本国社会资本的优惠措施及幅度: 无 ;
6.3 外方社会资本采购我国生产的货物和服务要求: 无 。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 请申请人于2016年 1 月 6日至 2016 年 1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祥符区县府西街建行三楼)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7.2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须按下述顺序装订成册,原件经核对后立即退还):委托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类似业绩、以及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格证明资料。
说明: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盖申请人红章复印件二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申请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申请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申请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7.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8.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8.1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资格预审文件。8.2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8.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10. 联系方式
采购人:开封市祥符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开封市祥符区财政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1-26668018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12楼B1208室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371-60207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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