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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阳城等四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追加工程项目、平舆县阳城等四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三期工程)及李屯镇、老王岗乡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决算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06 12:5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平舆县阳城等四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追加工程项目、平舆县阳城等四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三期工程)及李屯镇、老王岗乡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决算编制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6-GC-G-003
一、招标条件:
平舆县阳城等四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追加工程项目、平舆县阳城等四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三期工程)及李屯镇、老王岗乡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决算编制项目已由
平土工指[2015]11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舆县阳城等四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决算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平舆县阳城等四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追加工程项目、平舆县阳城等四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三期工程)及李屯镇、老王岗乡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决算编制项目
建设地点:平舆县境内
招标规模:追加工程含阳城等四个乡镇土地整治田间道路工程等,决算编制含平舆县阳城等四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三期工程)及李屯镇、老王岗乡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
2.2质 量:合格
2.3计划工期:追加工程 90 日历天、决算编制 3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招标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共划分三个标段:
一标段:平舆县阳城等四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追加工程,总投资:约600万元
二标段:平舆县阳城等四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三期工程)决算编制,项目施工费约8360万元;
三标段:平舆县李屯镇、老王岗乡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决算编制,项目施工费约648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2. 投标企业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3.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三标段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 投标企业应具有从事土地整理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经验。
3. 投标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合法企业,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4. 投标企业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
5.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造价师证及高级工程师证。
6. 投标企业可以同时报二、三标段两个标段,可以中两个标段,但两个标段中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不能相同。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四、报名需提交资料:
1. 一标段: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承诺书、无行贿犯罪证明函等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2. 二、三标段: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师证及高级工程师证、无行贿犯罪证明函等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 报名时间:2016年01月06日至2016年01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业务股报名。
五、招标文件获取及递交: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到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业务股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每本售价600元,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收取成本费,售后不退。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河南省平舆县公共资源中心六楼开标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企业需在开标前一天下午17:00前交纳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报名单位自行考虑跨行、跨地区以及其他各种有可能耽误投标保证金到帐的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入下列指定账户,退还时退至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投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备注栏中备注项目名称及所报标段,否则其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平舆县支行
收款单位: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2468 2057 8944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一标段: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二、三标段:人民币贰万元整/标段。其它说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五日内退还,退还时请各投标单位持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和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账号到交易中心财务室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投标保证金将退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信息网》、《平舆县政府网》、《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单位及电话
监督单位:平舆县监察局驻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察室
监督电话:0396-5006110、5000026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舆县阳城等四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5139616510
代理机构: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155515 18439661768
 
2016年01月06日

本招标项目的任何通知文件、补遗(若有)、招标控制价将发布在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上,请各投标单位及时关注、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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