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竹沟镇鲍棚村2012和2013年度部分搬迁扶贫资金项目(一)
确山县竹沟镇鲍棚村2012和2013年度部分搬迁扶贫资金项目(一)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确交招【2015】027号
1、招标条件:
确山县竹沟镇鲍棚村2012和2013年度部分搬迁扶贫资金项目(一)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确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确山县境内。
规 模:本项目涉及竹沟镇鲍棚村411公路至新农村社区路桥建设项目,一标段:计划修长1250米、宽4.5米、厚5厘米的沥青混凝土路和长160米、宽4.5米和长60米、宽6米和长165米、宽3.5米,厚18厘米的水泥路,并建长17米、宽7米、高4米的平板桥一座;二标段:竹沟镇鲍棚村白岗至李保沟、新农村社区等水泥路项目,计划修长2300米,宽4米和长700米,宽3米,厚18厘米的水泥路;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等包含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施工标段;
工 期: 6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控制价:一标段: 90.1万元 二标段:85.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需在本企业注册并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精神,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的企业不得报名;
3.4 本次招标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企业要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至发布公告之日止,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所递标书将不予评审。
3.5 每位投标人可同时投两个标段,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月 6 日至2016年 1月12日(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到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本,并领取招标文件。
报名注意事项及需携带材料: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本公告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报名。
注: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实行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台账制度,每个投标企业可提供3名以下(含3名)授权委托人。如无特殊情况,投标企业本次提供的授权委托人将长期负责在确山的投标事宜,请各投标企业慎重对待。未在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台账的投标企业在本次投标报名时委托人须提供以上证件、证明外,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三金”证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中的任意三金缴费证明)和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企业因人员调整需更换委托人的,应提前与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调一致,并提供书面报告。
5、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公司基本帐户转入到下面指定帐户,凭银行汇款凭证到确山县财政局采购办换取收据。一律不准缴纳现金,否则将视为没有缴纳投标保证金而被拒绝投标。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标段;
联系电话:0396-2323273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 1月26日09 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确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陶先生
电 话:0396-7022167
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723071615
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
联 系 人:聂女士
联系电话:0396-7019080
10、监督单位及电话:
确山县纪委监察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室
王来喜 0396-7019095 13033803899
确山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王春祥 13507663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