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家口地区重点区域环境秩序盯守服务招标公告
甘家口地区重点区域环境秩序盯守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甘家口地区重点区域环境秩序盯守服务
招标编号:HCZB-2015-BJ1166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甘家口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南二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博
电话:010-6858086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20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3509799-861
传真:63509799-861
公告日期:2016年1月5日
采购要求及数量:项目总预算金额:144.00万元人民币。(超出预算金额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实施地位于三虎桥南路及甘家口大厦南侧路,盯守人员不得少于30人,原则上三虎桥南路不得少于20人,甘家口大厦不得少于10人。
采购用途:公共服务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及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领取招标文件时须由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本人携带:
(1)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写明项目联系人的姓名、手机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项目负责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3)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4)距报名资料递交截止时间5日内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拟派本项目负责人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及单位连续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
(5)距报名资料递交截止时间10日内其注册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关于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参与招标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6)依法缴纳税收近连续三个月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
(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应与原件保持一致并清晰完整)。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月5日至1月19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20号
招标文件含电子版售价:200元/份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27日下午13:30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6年1月27日下午13: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02)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 张博
联系方式:010-63509799-861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