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富华集团总公司马铃薯种薯库改造为低温贮粮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码:XH(SG)2016-001
1.招标条件
黑龙江富华集团总公司马铃薯种薯库改造为低温贮粮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黑龙江富华集团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欣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富华集团总公司马铃薯种薯库改造为低温贮粮工程
2.2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合同估算价:约572.27万元
2.5计划工期: 开工日期为2016年2月5日,竣工日期为2016年5月5日
2.6质量标准: 合格
2.7招标内容: 购置低温贮粮设备13台套贮存量3000吨(以上含施工),具体招标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标包划分: 本次招标不划分标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拥有投标产品的合法经营权(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采购项目生产或经营范围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进入下一步评审。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01 月 05 日至 2016 年 01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甘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8室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执行相关规定,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4.4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原件);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采购项目生产或经营范围内容);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还需携带甘南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受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进行投标登记,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2013年至今有2项达到与本项目同等建设内容及合同额的类似业绩,以合同为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9) 经销商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委托或经销协议;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7.其他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富华集团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欣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三合路641-1号
联 系 人:招标二部 石女士
电 话:0451-87271123
邮 箱:hljxh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