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平果县县级公立学校超市(代销店)统一打包对外出租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就平果县县级公立学校超市(代销店)统一打包对外出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平果县县级公立学校超市(代销店)统一打包对外出租
二、项目编号:GJZX-2016-010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县级公立学校超市(代销店)统一打包对外出租,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合法企业或个体工商户;2、具有“日用百货”经营范围;3、具有投标资格的关联企业只接受其中一家参加投标活动;4、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项目相关要求:1、中标单位付款方式:租期10年,租金分两次缴清,签订合同一个月内,须一次性缴纳五年租金。对未到期的出租合同,由中标人提前支付租金,抵扣以后年度应付的租金;2、必须经营健康安全且有质量保证的食品、日用百货、饮料、文化用品、小礼品、水果、服装等;不得经营用电量、用水量或排水量大,对环境污染大的项目,不得经营如包子、馄钝、炒菜、稀饭等非包装食品,不得经营网吧、游戏厅等,严禁超范围经营;3、中标单位必须自觉接受学校、教育局及有关部门对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经营品种、经营时间、服务态度以及价格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和处罚;4、中标单位需接受原校园超市或小卖部经营合同中对合同到期经营设备及剩余商品的处理意见(具体转让价格结合市场价格及使用年限进行折算);5、中标单位所经营校园门店必须采用超市自选经营模式,如学校现有场地无法达到自选超市要求,招租方可提供校园内场地给中标单位根据经营需要投资建设,相关建设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合同期满后所建房屋产权无偿归招租方所有;6、经营价格:所有商品明码标价,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各大商场、超市同类产品的价格;7、中标单位水电费按月统一标准上交学校财务;8、中标人必须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人缴纳中标金额的5%做为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的购买:
1、时间:
2、地点: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百色市江滨二路幸福港湾办公楼101室,长江房地产一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参考资料费),售后不退。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前往指定地点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并携带以下资料:(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时提供,须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时提供,须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投标单位为委托代理人缴纳2015年9-11月份养老保险的缴纳手册或社保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5)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出具日期必须在报名时间内)。上述资料注明原件的收原件,未注明原件的验原件收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个体工商户从法定代表人账户)以转账的方式交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市民族大道东分理处
银行账号:4500 1604 6530 5070 3663
如在招标有效期内,投标方退出投标,或中标后无法履行应承担的义务,或由于投标方的原因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6年1月28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百色市江滨二路幸福港湾办公楼7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1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在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百色市江滨二路幸福港湾办公楼7楼会议室)开标,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相关证件依时到现场参加投标。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十二、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百色市江滨二路幸福港湾办公楼101室,长江房地产一楼)。
联 系 人:关工 联系电话:18207767722/0771-5848090 传真:0771-584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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