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交通局周边棚户区改造配套设施项目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河南英典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延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就延津县交通局周边棚户区改造配套设施项目公开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延津县交通局周边棚户区改造配套设施项目
二、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5】177号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建设地点:延津县平安大道与建设路交叉口东北角
质量要求:合 格
工期:200日历天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2个标段;
1标段为:延津县交通局周边棚户区改造配套设施项目施工;
2标段为:延津县交通局周边棚户区改造配套设施项目监理;
招标范围:1标段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标段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期阶段(含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
四、招标结果:
第一标段本项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单位不足法定三家,本次招标失败;
第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晟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费率):0.85% 项目总监:郝海生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费率):0.85% 项目总监:刘汉生
五、评标结果公示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135137339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371-60981807
七、监督部门
延津县检察院 0373-7717226 延津县发改委 0373-7697098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 延津县住建局 0373-7623519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予受理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