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新县中医院新建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公告
1. 招标条件
新县中医院新建PPP项目已由新县发展改革委员会以信发改委投资[2013]423号文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新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新县中医院新建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
2.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3采购编号:新财公开招标【2015】092号。
2.4项目概况:详见采购文件。
2.5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3. 采购需求
3.1项目全生命周期:建设期2年、运营期30年。
3.2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16000万元,其中政府共提供1800万元,社会资本筹资4600万元,其他资金9600万元由项目公司负责筹集。
3.3项目规模:项目规划设计一期建设门诊楼、住院部、及综合楼,建筑面积合计27450平方米,规划床位300张。二期建设康复中心。
3.4项目地点:新县中医院项目位于新县大别山中药生态科技园,规划划拨用地面积约80亩(中医院项目一期用地约38亩,新县妇幼保健院9.6亩,余下土地为二期项目开发用地),规划床位300张。东临保留山体,北临新县光彩实验学校,西接城市预留绿地;用地呈现东西长,南北短的规则矩形;项目拟建集中医院、康复中心、妇幼保健院于一体的医疗综合园区。
3.5运作模式:BOT。
3.6其他采购需求: 无 。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4.2新县人民政府省级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社会资本参加本次投标。
4.3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法人,企业经审计总资产不少于3亿元,净资产额不少于1亿元(以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以2012年度-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
4.4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要求:
4.4.1财务要求: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资金实力或融资能力,银行授信额度不低于1亿元;
4.4.2信誉要求: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企业资金余额及结算信誉)、纳税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文件递交时必须提交由检察机关(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原件(开具时间为公告发布之后),否则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4.4.3其他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中标后可直接承担本项目施工总承包,投标人不具备上述资质的中标后需依法对本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招标。
4.5 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
4.6联合体申请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6.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6.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6.3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主投资方,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3家;
4.6.4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4.6.5联合体成员资格要求:联合体应符合采购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标准;
4.6.6其它要求: 无 。
5. 政府采购政策
5.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5.2如有外方社会资本方的,对本国社会资本的优惠措施及幅度: 无 ;
5.3外方社会资本采购我国生产的货物和服务要求:外方社会资本应按照我国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优先采购我国货物和服务。
6. 采购文件的获取
6.1请投标人于2016年1月5日至2016年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购买采购文件。
6.2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等,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6.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提交
7.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26日9时30分。
7.2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
7.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财政厅官网PPP专栏及新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 项目前期手续
9.1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
9.2财政部门审查验证意见。
9.3项目正式实施方案及政府审定意见。
9.4项目建议书批复。
10. 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地 址:新县发展大道
邮 编:450016
联系人:郑超
电 话:0376-2973182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军立 付桂梅
电 话:0371-69131991 69131989
传 真:0371-69131088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