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食堂等4项(北京林业大学新建学生食堂、公寓项目)新风机组采购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学生食堂等4项(北京林业大学新建学生食堂、公寓项目)
新风机组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中建精诚招(比)字【2016】第05号
三、采购项目内容: 本项目食堂地下二层至四层的新风机组的采购(含新风机组的减震设备的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
五、采购人: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6号院30号楼
六、建设单位
法定名称:北京林业大学
法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
七、采购代理机构:中建精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名称:中建精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五栋大楼C座五层502室
联系人:张海荣
联系电话:13146105535
传 真:010-88393537
邮 箱:zjjczbb@zjjc.com.cn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基本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参与本工程投标的申请人须具备政府有权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若为所投产品制造商,其营业范围中含有生产或加工新风机组等相关内容;若为经销商投标,具有制造商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投标申请人近3年(2013.1.1~2015.12.31)新风机组项目业绩,含有新风机组设备的合同额200万及以上至少3个,报名时需携带合同原件进行现场查验;
4、必须在北京市有售后服务维修保养场所;
5、经营状况及履约历史承诺: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2013.1.1~2015.12.31)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必须是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登记时间:2016年 01 月06日09:00时至2016年01月12日16:00时止
十、投标登记携带资料:
1)携带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携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未按要求随身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十一、文件开始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文件费售后不退
十二、投标登记及文件领取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五栋大楼C座五层502
中建精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
联系人:张海荣
联系电话:13146105535
注: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其他媒体信息与此不符,概不负责,特此声明。
中建精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