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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徐家湾乡幼儿园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05 14:1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卢氏县徐家湾乡幼儿园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且已落实到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卢氏县徐家湾乡中心学校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卢氏县徐家湾乡幼儿园工程

2.2项目地点:卢氏县徐家湾乡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总投资约300万元

2.4项目编号:三发改投资(2015)358号

2.5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6项目规模:生活用房200平方米,活动用房250平方米,教学及辅助用房 1600平方米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自2013年1月1日至今有三项类似施工经历;

3.4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继续教育的应具有建造师继续教育证,已参加社会保险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5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需提交资料 

4.1 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5日至2016年1月11日,(国家规定上班时间),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报名。

4.2 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 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④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⑤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⑥ 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授权委托人报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⑦ 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及原件;

⑧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⑨ 2013年1月1日至今有三项类似施工经历(需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复印件及原件;

⑩ 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证明,报名时带证明复印件及原件;

11 企业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报名时带证明复印件及原件。

4.3 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二套(装订成册)。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6年1月5日至2016年1月11日地点: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均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1000元人民币,在退还图纸(保证图纸完好无损)时退还押金(不计利息)。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万元(¥30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至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专用帐户并在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收据复印件应当制作在投标文件中。

注:投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银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到账,为无效报名。

7、投标文件递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61261500分,地点为 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卢氏县徐家湾乡中心学校

联系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13839842595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建业总部港D座512,501室 

邮编:472000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5939830820

电子信箱:80739697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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