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村庄头石场山塘填土场运营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庄头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陈村庄头石场山塘填土场运营项目(二次)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6年1月6日至2016年1月20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1. 项目编号:SD-2016002
2. 项目名称:陈村庄头石场山塘填土场运营项目(二次)
3. 采购标的名称及技术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起始单价报价(人民币) |
01 | 陈村庄头石场山塘填土场运营项目(二次) | 1 | 项 | 13元/立方米 |
3.1、投标人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2、低于项目起始单价报价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3.3、详细技术要求及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一、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社会组织;
2、投标人资质:具有下述资质之一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①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②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③具有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5、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代理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招标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售。
1.凭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所提交的资料与报价时资料内容一致,否则有可能导致废标):
l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套;
l 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或或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系统登记备案的网页加盖公章的打印件;
l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有兴趣的投标人代表可于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到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容山居委会乐安北路9号四楼,电话:0757-26615693。
1) 招标文件发售期:2016年1月6日至2016年1月20日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2) 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 购标费收款账户信息:
银行开户名: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容桂支行
帐 号:44494001040007941
三、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1月29日上午9:00~9:30:00(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 1月 29日上午9:30:00(北京时间)
3) 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建设大厦三楼招投标会议室。
四、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五、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
六、有关此次采购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庄头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采购人联系人:黄生
采购人电话:(0757)2332681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容山居委会乐安北路9号四楼
电 话:(0757) 26615631 13802640003
传 真:(0757) 26615693
联 系 人:潘小姐
二〇一六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