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妇幼保健院卫生保洁及相关后勤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受郑晓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鄂州市妇幼保健院卫生保洁及相关后勤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鄂州市妇幼保健院卫生保洁及相关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EZFYBJY-2015-12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晓静
项目联系电话:0711-503225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晓静
地址:鄂州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方式:0711-503225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欧亚琪 0711-3215839
代理机构地址: 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鄂州市文星大道19号明堂市场四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鄂州市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鄂州市妇幼保健院卫生保洁及相关后勤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因第一次招标通过资格性评审的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招标失败,现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EZFYBJY-2015-1201
二、采购项目名称:鄂州市妇幼保健院卫生保洁及相关后勤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三、采购预算:79.5万元
四、采购内容:
1.项目内容:鄂州市妇幼保健院卫生保洁及相关后勤服务
2.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3.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壹年
4.服务地点:鄂州市妇幼保健院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以上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注册地点在鄂州市或在鄂州市注册有分公司;
3. 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叁级及以上资质或供应商营业执照中具有保洁服务经营范围的企业;
4.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请供应商于2016年1月5日至2016年1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在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同资质证书上法定代表人名称一致);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非物业公司的企业具有保洁服务经营范围);
(4)物业服务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非物业公司的企业不需要提供)。
(以上第2项原件及其它复印件资料装订成册(共两份),复印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原始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在报名资料封面上用正楷字写上投标报名联系人名称及其联系手机电话及办公室电话。报名资料需编页码。其它原件现场核验退回。)
招标代理将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600元,售后不退),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地址:鄂州市文星大道19号明堂市场四楼
电话:0711-3215839
传真:0711-3258370
联系人:欧亚琪
六、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月25日15时00分(注14时30分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会议室(职工之家)(详细地址:鄂州市文星大道19号明堂市场四楼)(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投标地址,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月25日15时00分
九、开标地点: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会议室(职工之家)(详细地址:鄂州市文星大道19号明堂市场四楼)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十一、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欧亚琪 采购人联系人:郑晓静
电话:0711-3215839 电话:0711-5032259
传真:0711-3258370 传真:
联系地址:鄂州市文星大道19号明堂市场四楼 联系地址:
邮编:436000 邮编:436000
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5000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收款人: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湖北省鄂州市农行国贸支行
银行账号:17615101040002480
鄂州市妇幼保健院
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2016年1月5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注册地点在鄂州市或在鄂州市注册有分公司;3. 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叁级及以上资质或供应商营业执照中具有保洁服务经营范围的企业;4.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9.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1月05日 08:30 至 2016年01月1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鄂州市文星大道19号明堂市场四楼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代理公司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25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1月25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鄂州市文星大道19号明堂市场四楼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