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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区省庄镇北部山区供水工程施工及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05 12:5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TSQ2015-205

2.2 建设地点:泰安市省庄镇。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泰山区省庄镇北部山区供水工程,设计供水井10眼,单井孔深120m,涌水量20-80m³/d,新建泵房10㎡;蓄水池11座,现浇混凝土结构,容积30-200m³;配套潜水电泵18台(套),涌水量5-32m³/n,杨程52-200m;敷设供水管道55715m,采用PE管,口径DN32-160,管道埋深0.6m。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划分及计划工期:本项目施工部分划分为一个标段;监理部分划分为一个标段。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招标;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含业主指令及设计变更等)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招标。

2.6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施工招标预算控制价为683.438289万元;监理招标预算控制价为 17.2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项目施工部分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备注:泰安市本地施工企业、外市(地)进泰施工企业须由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出具)、山东省外投标企业还应具备本年度的进鲁备案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投标报名截止后,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监理部分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和山东省工程监理人员业务高级水平证书。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省建设厅《山东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鲁建发[2009]3号文)等规定,跨市(地)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本市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不得超过三个(含三个),但需提供同期服务的所有建设单位的书面意见,投标方为有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5日至2016年1月13日, 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到山东华安泰恒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泰安市长城路圣地公寓A座1622室)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招标文件600元/套,监理招标文件3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29日9时00分,地点为泰安市长城路圣地公寓A座1688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人民政府   

    地    址:泰安市省庄镇

邮    编:271000  

联 系 人:黄中会        

电    话:1596601345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华安泰恒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泰安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长城路圣地公寓A座1622室

邮    编:271000

项目经理:芦亚林 

电    话:0538-6188271

传    真:0538-6188271

电子邮件:huaantaitaian@163.com

开户银行: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门支行  

账    号:81120010142100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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