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会计师事务所中介服务机构选型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重新发布)
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会计师事务所中介服务机构选型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会计师事务所中介服务机构选型入围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莹
项目联系电话:4006998787-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9号
联系方式:张亮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莹,4006998787-5(招标五部),13359848733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号98号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2.1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会计师事务所中介服务机构选型入围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内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入围单位数量:入围企业不超过五家
2.6招标范围:除工程类项目的审计外,也可做我行其他相关的财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7入围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严格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同时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审计业务约定书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且近三年内(2013年01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无行贿受贿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投标申请人还需具备的其它条件:(1)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分支机构不具有投标资格);(2)近三年内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工商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等部门给予的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目前未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被其它企业兼并(包括收购、重组)和因重大经济纠纷引起诉讼和仲裁的;(3)具有服务内容所要求的各项工作能力,并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有能力调配较强工作力量,按时保质完成审计监督工作任务。(4)为中行服务的项目组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的注册会计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项目组人员最低配备为中级职称,项目负责人最低为高级职称,否则废标。(5)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6)2014年度业务收入400万元(含)以上,在职注册会计师15人(含)以上。(7)投标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全面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1月05日 09:00 至 2016年01月1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11日 16: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1月2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以书面方式并签字盖章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