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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县公安局防护装备及交换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05 11:2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1月13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海兴县公安局防护装备及交换机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093120020066
项目联系人:杨元增
项目联系电话:0317-2027906
采购人: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海兴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5545531
代理机构:河北华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西环中路军招院内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2027906
预算金额:160.374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1月13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1-0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1-0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
开标地点: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附件。投标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防弹头盔、防暴盾牌、防弹背心、防爆服、手持式防弹盾牌、执法记录仪、抓捕器、交换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检测报告、一标段和二标段装备参保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投标人自行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除授权委托书外,其余原件验后退回)。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1月5日至2016年1 月7 日16:00前(北京时间),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向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逾期缴纳的投标人将不予受理,保证金金额:一标段:30000.00元、二标段:2000.00元、三标段:600.00元。(以到账时间为准,备注内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可简写,但简写必须明确项目名称及标段,未明确项目名称及标段的按报名不成功处理) 缴纳方式:电汇、转帐、网银支付方式交纳;收取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海兴县支行;账号:50607001040016888交纳成功即视为招标人接受报名,无需书面确认。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无效。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仅对本项目本次招标有效。投标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时间段到《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间截止将删除),网址:http://hxzwzx.cangzhou.gov.cn/ggzyjy/index.shtml;注:1、招标文件一标段1000元/份;二标段500元/份;三标段100元/份(售后不退),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缴纳(若不缴纳文件费,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2、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除因不可抗力无故不参加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备注: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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