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城区地下管线普查和建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编号:YZCG-G2016001
2.招标条件
禹州市城区地下管线普查和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己由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禹州市城乡规划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 项目建设地点及概况:禹州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供水、排水(雨水、污水、雨污合流)、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人防、工业、能源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各类综合管廊的探测测绘及建立地下管线数据库和三维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等工作,普查规模约1000km,最终以实际测绘为准。
3.2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成果须经省住建厅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招标人使用。
3.3 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3.4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一标段:负责禹州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供水、排水(雨水、污水、雨污合流)、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人防、工业、能源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各类综合管廊的探测测绘及建立三维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等工作,预算资金约211万元。
二标段:负责禹州市城区地下管线普查和建立三维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的监理,预算资金约24万元。
3.5 发包方式:总承包。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 第一标段
4.1.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2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甲级测绘资质证书,甲级资质专业范围应包含工程测量(含地下管线测量)以及地理信息系统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劳务合同。
4.2 第二标段
4.2.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2.2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甲级测绘资质证书,甲级专业范围包含工程测量(含工程测量监理)项目;项目总监为国家注册测绘师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并具有劳务合同。
4.3 投标人必须持公司、企业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
4.4 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4.5 投标人可投报多个标段,如果中标只允许选择一个标段。
4.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注: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以上相关资料开标时需提供原件。
5.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5.1 报名携带资料及其他有关事项: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查验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一标段)、拟派项目总监的注册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二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的劳务合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各项要求查验证件原件并留复印件,复印件一式叁套,须加盖企业公章并装订成册。
6.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 年 1月 4日至201 6年 1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市党政综合大楼北楼922房间)。
注:投标企业报名时不得借用、租赁或挂靠他方资质;开标时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与被委托人须同时到场,且原则上报名后不得更换,非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需要更换的,开标三日前经招标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后方可更换;中标后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报名时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1000元/份,售后不退。)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禹州市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招 标 人:禹州市城乡规划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4--813607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1--69523059
监督机构:禹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4-8112523
2016年1 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