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补助资金项目中标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6-01-04 16:5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人 | 开封市祥符区农业发展中心 | ||||||||
联系人 | 张局长 | 联系电话 | 13598762688 | ||||||
监督部门 | 开封市祥符区财政局 | 开标时间 | |||||||
评标时间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控制总价/最高限价总价/标底总价 | 868350.28元 | ||||||
标段名称 | 2014年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补助资金项目 | ||||||||
中标候选人全称 | 投标总价 (元) | 项目经理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投标质量 | |||||
第一候选人 | 河南昌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868056.37 | 郭留闯 | 30 | 合格 | ||||
第二候选人 | 河南冠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868123.84 | 张妍允 | 30 | 合格 | ||||
第三候选人 | 驻马店市香山建筑有限公司 | 868253.47 | 张成 | 30 | 合格 | ||||
公示时间 | | ||||||||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评标结果公示期内,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经办人签字: | |||||||||
交易中心受理意见: 受理人签字: | |||||||||
1、需要办理备案的应先办理备案手续。 2、完整、准确电子稿请同时报送项目负责人。 3、填报人对所提交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 | |||||||||
附件:公示内容文本
附件:
公示内容文本
招标人: 开封市祥符区农业发展中心
工程名称:2014年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补助资金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15年12月31日下午15点00分
标段名称:2014年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补助资金项目
工程类型: 工程 (工程、货物、服务)
中标工期: 30(日历天) 质量目标: 合格
中标人: 河南昌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 868056.37 元(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
项目经理 郭留闯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 万元
综合工日 / 工日
招标控制总价或最高限价总价或标底总价:868350.28元(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
(没有的内容划“/”。可根据工程类别自行修改)
申请人对所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附件: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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