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设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经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审批的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LCSGMXCG2015(公)001
三、采购内容:监控设备和办公等相关设备采购(见下表),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一、监控设备 | | |||||
1 | 高清枪式摄像机 | 16 | 台 | | ||
2 | 高灵敏度拾音器 | 7 | 个 | | ||
3 | 电源 | 17 | 个 | | ||
4 | 枪式摄像机支架 | 16 | 个 | | ||
5 | 4 | 台 | | |||
6 | 视频管理存储服务器 | 3 | 套 | | ||
7 | 输出音响 | 3 | 套 | | ||
8 | 存储硬盘 | 3 | 块 | | ||
9 | 电视墙显示设备 | 3 | 台 | | ||
二、其他设备 | ||||||
1 | 打、复印一体机 | 3 | 台 | | ||
2 | 单反照相机 | 单反照相机 | 2 | 台 | | |
广角变焦镜头 | 1 | 个 | ||||
脚架+云台套装 | 1 | 套 | ||||
单反相机/摄像机SD卡64GB | 1 | 个 | ||||
3 | 笔记本电脑 | 10 | 台 | | ||
4 | 电子显示屏 | LED全彩室外 | 4.2 | 平方 | | |
控制台一套 | ||||||
5 | 摄像机 | 2 | 台 | | ||
6 | 一体摄像机 | 3 | 台 | | ||
7 | 话筒 | 10 | 支 | | ||
8 | 应用服务器 | 2 | 套 | | ||
9 | 专业文档高速扫描仪 | 1 | 台 | | ||
10 | 商用一体机电脑 | 20 | 台 | | ||
四、交货期、交货地点及质量等要求: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并完成设备、系统的安装调试运行及后续服务、指导培训等内容;
2、交货地点:耿马自治县法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量要求: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和采购需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内容)、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并在人员、电子产品及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请投标人自行到所在地检察院进行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购买公开招标文件事宜
1、公告时间:
2、报名购买时间:
3、报名购买地点:凤庆县时代广场5栋1单元4号商铺。
4、报名购买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前来报名: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原件);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
七、公开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请自带U盘拷贝。
八、投标保证金交纳
(1)交纳截止时间:
(2)金额:10000.00元,壹万元整。
(3)形式:投标保证金接受现金,本项目开标前递交。
(4)退还形式:与投标人的递交形式一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公开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投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未送达的。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递交时间:
截止时间: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耿马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重点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标将邀请公证处进行现场公证。
2、投标人在开标时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果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进行查验核对。
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4、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将主要以网上公告形式公布,请投标人注意访问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云南省、临沧市和耿马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最新信息。
采购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张傅华 联系电话:0883-6121422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师 李师
联系电话:0883-4220008 15198950785 13988363752
邮箱:258050792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