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演集镇人民政府永城市演集镇中心安置区英伦印象(A区B区C区D区)基础设施配套及中转安置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永财采购(2016)002号
永城市演集镇中心安置区英伦印象建设项目(A区B区C区D区及中转安置房)已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永城市演集镇人民政府,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基础设施配套施工、中转安置房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资格的单位参加。
1.招标条件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受永城市演集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永城市演集镇中心安置区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由永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投资【2015】8号文批准建设。
2.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永城市演集镇中心安置区英伦印象(A区B区C区D区)基础设施配套及中转安置房建设项目;
2.2项目建设地点:永城市演集镇中心安置区英伦印象位于永城市东城区淮海大道北侧芒砀路东侧。
2.3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本项目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标段划分:
第1标段:基础设施配套施工;
第2标段:中转安置房施工;
2.5资金来源:自筹;
2.6计划工期:第1标段:150日历天;
第2标段:10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第1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2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贰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交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注:无行贿记录证明的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以后)。
3.5每个投标人只能投报一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6年01月 04日至2016年01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前往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01月 04日至2016年01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2016年01月26日 09:30分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虞先生
电 话:0371-69131989
2016年01月04日